回首来时萧瑟处,归去,也无风雨也无晴。

不在兴趣中爆发 就在兴趣中灭亡

越是长久搁置,也就越是难以下笔。所以坚决不能放纵自己。

前两天“一个”推送了一篇刘同的文章,里头有句话是这样说的:兴趣是可以用来打发青春时光的,而专注是可以发财的。看到这里,心头不禁一怔,因为自己目前的生活似乎正是处于那种美其名曰培养兴趣,但实际上却是逃避内心的选择、打发时光的状态。哪怕你觉得自己很充实,但不可否认的是,内心深处,你仍是惊慌的,是忧心忡忡的,而且,你还是个穷鬼。

这句话初看显得铜臭味十足,拿赚不赚钱去评判兴趣、专注之类的个人好恶,未免也太直白了吧!言下之意似乎否定了所有不能赚钱的兴趣,但现实点讲,这也的确是衡量某个兴趣是否被专注对待的现实标准之一。

我们自小便生活在一个鼓励拥有广泛兴趣的年代,班上不多的那么几个多才多艺的同学总是备受关注和拥戴。毕业了找工作,也要在简历上写上自己的兴趣,没有特别的就胡乱瞎编,总不能空着吧,显得太贫瘠。而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,信息炸弹的轰然降临,随时随地都能碰撞出成千上万个千奇百怪的兴趣,并且,借助网络,你可以立马找到线索,身体力行起来也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。

但一时的兴趣与长久专注地去做某一件事却又是南辕北辙的两码事,前者是种毫无意义的消耗,虽然最初它也心比天高;后者呢,因为专注,所以越来越专业,最终获得某种价值,并体现为某一特定的价格。

不过,在这个看似欲壑难填的年代,满足感倒也并不全都与金钱紧密相连。坚持给孩子拍照的超级奶爸走红网络,坚持给女朋友拍照的程序员风靡微博,虽然不太清楚当事者作何感想,但作为旁观者,我认为这也算是一种见证与认可。最终能不能变现就另当别论了,至少,当时看来是一种傻傻地坚持,却被证明是富有意义的壮举,惊艳了俗世中奔波的饮食男女。

所以,任何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,都具有化身伟大的潜力。如果因为它很小就放弃,因为它不够好就遗弃,那么,大概连被称作“兴趣”的资格都没有吧,真是懦弱的不堪一击。从发现兴趣到专注于兴趣,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,跨越得越早,人生将进入快车道,只是风景也会改变不少。而越慢上道,乱花渐欲迷人眼,恐怕也很难心无旁骛,守住那最最不可剥夺的爱好。当然,更惨的还是,死到临头都不知道自己这一辈子究竟是为什么而活。

如果不能免俗,那么最好专注。因为专注,才可以有所成就。

如果生来放荡,不食也不屑于人间烟火,那就顺其自然吧,等待灭亡。

周六去听了蒋方舟的演讲,回来后,整理了好几页她所口述的内容,有人问她清华毕业了就当上《新周刊》的副主编是不是太幸运了,她说,在毕业之前,她就开始给杂志供稿,其实也是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。

少年成名,人们倾慕于她的睿智与才华,看到的是她外在的标签和名气,但仔细去了解这个人,就会知道,她在背后的付出也是常人所不及的。光看她微博上透露出的那种动不动就读书破万卷的架势,也能想象到她在面对写作时是何等轻松自在、信手拈来。

看来,“不在兴趣中爆发,就在兴趣中灭亡”也是说得通的。

是时候有所收敛了,专注些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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